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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综合素质学分中设置阅读学分的通知

发布者:关于在综合素质学分中设置阅读学分的通知  时间:2023-11-28 11:26  浏览:

   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“深化全民阅读活动”精神,营造书香校园,培育学生良好的自学能力与阅读习惯,多读书、读好书、好读书,提升学生综合素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学校经研究决定在综合素质中设置阅读学分。


一、面向对象

   赣南科技学院全体本科生


二、组织方式

   由图书馆负责阅读活动的组织管理、阅读学分的审核;教务处负责学分复核、学分认定;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、二级学院等负责组织、鼓励、督促学生参与阅读活动,养成阅读习惯。


三、学分认定方式

   综合素质学分中设置阅读学分,学生可自主选择通过完成纸质图书阅读、线上阅读、阅读活动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(累计认定最高 1.5 学分)。阅读任务应在入校开始至第四个学期完成(2021 级可延至第六学期)。

1.纸质图书阅读

   学生自入校开始在校图书馆(含红旗校区馆)借阅的纸质图书达到 20 册及以上,每册图书借阅时间≥5 天,可获得 1 学分。

   图书的借阅时间<5 天,不纳入册数统计;多次借阅同一种图书(含续借),不重复计数。

2.线上阅读

   学生在“学习通”APP 登录“赣南科技学院图书馆”平台后,依次进入“阅读积分”--“线上阅读任务”;通过观看视频、阅读图书、在线答题等总分达到 1000 分及以上,可获得 0.5 学分;仅可获得一次。

3.阅读活动

   学生可通过图书馆网站、学习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图书馆开展的线上、线下阅读活动,参加阅读活动每获 10 积分,即可获得 0.25学分;累计最高 0.5 学分。

   阅读活动主要是指线上或线下举办的读书沙龙、培训讲座、活动打卡及读书心得分享等活动。每次阅读活动 10 积分,校级及以上阅读活动获奖的计 20 积分。


四、学分认定程序

   图书馆在学生入校的第四个学期末(2021 级第六学期末)将学生获取的阅读学分导出,审核后通过二级学院发到各专业班级确认。

   确认后的阅读学分数据由图书馆整理报送教务处复核备案,并认定阅读学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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